法制網訊 記者莫小松 見習記者馬艷 通訊員黃業強 鐘嘉靖 為證明自己出國在外,無法持票登機,達到全額退訂國際機票的目的,浙江籍女子黃某採取了在護照加蓋偽造出入境驗訖章的行為。9月2日,黃某從東興口岸出境時,因為其護照上的偽造出入境驗訖章,被廣西公安邊防總隊東興邊檢站查獲。
  當天上午11時許,東興邊檢站民警在對黃某進行出境邊防檢查時,發現黃某神情緊張,回答問題閃爍其詞、吞吞吐吐,並不斷聲稱自己趕時間,催促民警加快驗證放行。
  黃某的異常反應,引起了民警的高度警惕,遂對其護照證件進行細緻檢查。經查,民警發現黃某護照證件上兩枚日期為分別2014年8月15日和2014年8月18日、所屬我國廣州白雲機場的出入境驗訖章,其特征與我國正規驗訖章特征存在差異,有偽造嫌疑。
  為此,民警通過邊檢查控系統調取黃某的出入境行程記錄信息,發現並無黃某於8月15日和18日從廣州白雲機場出入境的行為,護照行程記錄與實際行程不符,更加重了民警對黃某的懷疑。
  民警通過專業技術手段對驗訖章進行了技術鑒定,確定黃某護照上所屬廣州白雲機場的出入境驗訖章系偽造。
  據黃某交代,8月初,她本人通過網絡訂購了8月18日從國內直航伊朗德黑蘭的往返機票。訂票後,因家中臨時有事急需用錢,黃某向航空公司提出退票申請,希望可以全額退還15000元機票費用。
  但是,伊朗馬漢航空公司要求黃某必須出具其在機票使用日前3天便出國在外未返回,無法持票登機的證明,否則一般情況不予以退票。為此,黃某在廣州委托他人在護照上偽造了兩枚廣州白雲機場出入境驗訖章,造成出入境行程記錄假象以騙過航公公司,但沒想到被邊檢民警識破查獲。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黃某的行為已構成持用偽假證件出境。目前,東興邊檢站已對黃某的護照進行了收繳,併進行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原標題:廣西東興查獲一起持偽造驗訖章出入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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