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焦點訪談):昨天晚上九點,北京警方公佈了一起涉毒案件。當事人中再次出現演藝明星,而且不僅有人涉嫌吸毒受到治安處罰,更有人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受到刑事調查。雖然最近一段時間公安機關已經查處過多名涉毒違法的公眾人物,但是這起案件還是引起了輿論的極大關註。
  8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禁毒總隊在東城區抓獲多名涉毒嫌疑人,其中包括演員房祖名和柯震東,兩人的尿檢均顯示大麻類陽性,同時兩人對吸食毒品大麻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房祖名,男,今年32歲,香港居民,曾出演影視作品《千機變2》、《意外的戀愛時光》等。柯震東,男,今年23歲,臺灣居民,曾出演《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小時代》系列影片。
  據北京市公安局禁毒總隊民警介紹,今年8月初,他們根據群眾舉報,首先鎖定犯罪嫌疑人孫某,而孫某正是演員房祖名的助理。
  房祖名交代,自己吸食大麻的歷史已有8年之久,從2006年至今,他獨自或與朋友多次在家中吸食毒品大麻。隨後,警方在其住所內繳獲毒品大麻110餘克。民警介紹說,在抓獲房祖名和柯震東的過程中,兩人始終表現得很平靜,對檢查過程也非常配合。
  據房祖名供述,他是2006年在荷蘭第一次吸食大麻的,因為在荷蘭吸食大麻是合法的,而且當時認為吸食大麻不會成癮。但沒想到,一旦沾上大麻這種毒品,想戒掉並非易事。
  柯震東在2012年拍攝了禁毒宣傳片,在裡面他曾鄭重承諾“我不吸毒”。然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據柯震東供述,他就是在2012年,在房祖名家裡第一次吸食毒品大麻的。柯震東表示:“第一次在他(房祖名)家拿出的時候,是有一點意外,但是因為他的關係,所以我會覺得好像沒有關係這樣子,很愚蠢地認為我只去吸一口我就離開。”
  民警介紹,房祖名和柯震東在接受審訊的過程中有明顯的悔過之意。柯震東說:“事情發生後到現在,其實就是非常後悔,我也非常抱歉對所有支持我或者喜歡我甚至是認識我的人,跟他們說我真的很抱歉,我做最壞的示範,最壞的影響,犯了很大的錯。”
  目前,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東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柯震東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就在房祖名、柯震東因涉毒被抓前不久,另一起演藝界名人的涉毒案也曾引起社會廣泛關註。7月21日,曾因吸毒被治安拘留的劇作家寧財神,獲釋後首次相某歌手新專輯發佈會。
  2014年6月24日,39歲的寧財神因吸食冰毒被警方抓獲。7月6日,重獲自由的編劇寧財神在微博發表道歉信,除了表達對身邊人的歉意,還承諾今生不再涉毒。然而,僅僅一個月後,寧財神卻一改前言,態度來了個180度大轉彎。當記者問他:“後悔以前做這樣的事情嗎?”寧財神回答:“完全不後悔,這個有什麼後悔的。”而且寧財神認為,吸毒這種違法行為和負面形象,不會對自己的職業生涯造成影響。
  前幾天,同樣還是在自己的微博上,寧財神又發出“後悔有個毛用”的言論,引起輿論大嘩。對此,北京市公安局禁毒總隊副總隊長表示:“不後悔不怕,這個東西是不是違法他心理也很清楚,要知錯就改可以,希望他以後別沾這個東西,如果他再沾的話,肯定逃脫不了打擊的最後下場。”
  人是不是“悔”,很大程度取決於他心裡有沒有“怕”。不悔,往往是因為不怕。不怕,首先是因為不在乎自己種下的惡果。特別是影響大、關註高的公眾人物,如果抓到說認錯、出來不悔過,甚至今天講戒毒、明天又吸毒,這種惡果就尤其之大,如果連這也不怕、不悔,那豈不就成了不可救要?不怕,還可能是因為受到了縱容。這種縱容更可怕!毫無疑問,公眾人物沒有特權。法律沒有賦予他們特權,任何人也無權賦予他們特權。
  今年以來,演藝圈涉毒案件頻發。3月,歌手李代沫因容留他人吸毒被抓;6月,導演張元、編劇寧財神吸毒被抓;7月,演員張耀揚、張默同因吸毒被警方查獲;本月,演員高虎又因吸毒被捕。據不完全統計,近10年來,有30多位華語娛樂圈明星因為吸毒被捕,像蕭淑慎、滿文軍、孫興、謝東、胡瓜都曾鬧得沸沸揚揚。
  今年以來,北京全市共破獲毒品犯罪案件1700餘起,同比上升53.2%。抓獲毒品違法犯罪嫌疑人7800餘名,同比上升71.9%。民警介紹,在審訊中,很多人交代,第一次吸食毒品都是圖個新鮮刺激,甚至有些人認為這是很時尚的行為。尤其是房祖名和柯震東所吸食的的毒品大麻,它的毒性被很多人所忽視。由於在極少數國家的某些場合下吸食大麻是合法的,因此更容易讓人放鬆警惕。
  專家介紹,在世界範圍內,絕大多數國家,包括我國的香港和臺灣地區,都把大麻列入受控毒品名錄。而且,由於現代種植技術的提高,大麻裡面所含的危險成分越來越高。
  相對於普通人吸毒,明星吸毒的影響範圍更加廣泛。由於明星是公眾人物,其不當行為將在全社會造成惡劣影響,更有可能在青少年群體中產出一定的仿效效應。在我國,青少年吸毒者的人數正在不斷增加。今年以來,北京市抓獲的涉毒違法人員中,35歲以下的人員占到了70%以上。
  明星因吸毒被抓的報道屢見不鮮,而一些明星吸毒被抓後再次復吸的報道也並不少見,如演員張默,導演張元都是二度被抓。
  民警介紹,有過吸毒前科的人員將會成為他們的重點監控對象,因為吸毒成癮再次被警方抓獲的人員,將會被執行社區戒毒或強制隔離戒毒。
  在我國,明星經紀人常說,娛樂圈不怕負面新聞,最怕的是沒新聞。在這種畸形的風氣之下,每位負面新聞主角都獲得了前所未有的關註。一些業內人士認為,對於大牌明星來說,他們的演出行為根本不受經紀公司的約束,只要有所謂的粉絲,有關註度,他們就有市場。
  專家表示,對於明星吸毒,除了必要的法律製裁之外,還要公眾輿論上的譴責,這樣才能對他們進行有效的道德約束。
  8月13日,42家藝人經紀公司與北京警方簽署協議,承諾演出公司今後將不錄用、不組織涉毒藝人參加演藝活動,不為他們以涉毒為噱頭提供炒作平臺。按照這個承諾,“涉毒藝人”今後的職業道路上可以說是懸了一把利劍。
  在國外,藝人涉毒後,同樣會受到行業內的嚴厲處罰。韓國是世界上對吸毒行為採取嚴厲懲罰的國家之一,藝人一旦染上毒品往往都很難重新翻身。曾因《宮》走紅的演員朱智勛,就因染毒而被電影換角、電視臺封殺。在日本,演藝界藝人一旦涉毒,演藝公司將與之解約。2009年被爆吸毒的酒井法子,至今未能成功復出。在美國,明星一旦被曝出吸毒醜聞,不僅名譽掃地,還會被貼上墮落的標簽,演繹生涯也基本走到盡頭。
  毒品,不止害身心,而且害社會。所以,它不是個人的事。不是覺得沒事就沒事,更不是有錢吸就能吸,它就是絕對不能觸碰的高壓線。這既是對自己負責,更是我社會的義務,沒有條件可講,不許討價還價。如果說有特殊,那隻能說:公眾人物應該背負更多的義務!現在已經有演藝團體站出來,為維護演藝界的純潔、為維護社會的純潔,而向涉毒的藝人說不。這其實才是健康的演藝界應該有的聲音,這才是有影響力的公眾人物應該釋放的正能量。違了法、犯了錯的藝人們,如果還不能拿出誠懇的態度和具體的行動改過自新,那就註定會徹底失去觀眾曾經給予他們的一切。
(編輯:SN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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