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志堅 張清鴻 李文浩
  本報訊(記者盧志堅 通訊員張清鴻 李文浩) 近日,江蘇省濱海縣檢察院在查辦鹽城市原麵粉廠孫某等人系列受賄、貪污大案時,反貪幹警在例行安全檢查中,從一名犯罪嫌疑人鞋墊下搜出一個刮鬍刀片,一顆危及辦案安全的“炸彈”被及時“拆除”。這隻是該院執行《辦案安全註意事項25條》防範辦案安全事故的一個事例。
  近年來,濱海縣檢察院始終高度重視職務犯罪辦案安全防範風險源點,堅持把辦案安全防範工作作為執法辦案的首要前提。修改後刑訴法對職務犯罪偵查工作的精細規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該院在辦案中發現,一些辦案安全的“細節”問題,沒有引起部分新進幹警的足夠重視,反而習以為常。這引起了該院領導的警覺:這些貌似平常的“小毛病”,隨時可能引爆安全事故這顆“大炸彈”。
  “將辦案中的點滴細節整理形成規範,時刻提醒幹警註意!”2013年3月,該院在落實新老幹警進行“1+1”結對指導辦案的基礎上,提出了強化用制度管人的思路,專門組織反貪、反瀆、預防、警務等部門幹警召開會議,從被調查人被帶至訊(詢)問室前檢查室內物品這一環節開始,逐一排查辦案安全隱患和漏洞,詳細列出辦案各個節點要求,通過進一步推敲提煉,最終形成《辦案安全註意事項25條》。“安排談話對象休息時,要求頭朝外,雙手置於被褥外面,防止用被蒙頭”;“辦案人員不得向犯罪嫌疑人提供含有骨、刺的飯菜”……該註意事項內容涵蓋訊(詢)問、看護、給藥、處置突發事件等各個方面,基本實現辦案過程全覆蓋。
  該院參與辦案的幹警人手一份,逐條對照,嚴格執行,將許多安全隱患排除於萌芽狀態。該院去年查處的一起受賄案的犯罪嫌疑人華某系長期潛逃被抓獲歸案,華某雖已年過六旬,但身材魁梧,且自稱身體硬朗。辦案人員在對華某例行健康檢查時發現其可能患有一些老年病,後專門邀請醫生為其體檢,查出華某已患有高血壓、高血脂以及糖尿病等疾病。辦案人員嚴格按照註意事項要求,專門製作華某給藥服藥登記表,每次服藥後均由華某在錄音錄像鏡頭下簽字。經過一段時間後,華某身體健康狀況明顯改善。受辦案人員的細緻、規範和人性化執法的感化,華某如實交代了自己全部犯罪事實,使該案順利偵破。
  《辦案安全註意事項25條》出台以來,該院共查處職務犯罪案件27起,未發生一起安全事故,辦案中及時消除多起安全隱患,有效保證了辦案質效。  (原標題:細節細節,還是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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