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晨刊報道,11月7日,烈山警方及時處置,擊斃一條傷人瘋狗。
  當日中午,烈山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烈山鎮榴園村塔山有一條瘋狗咬傷了人。值班民警周峰、周根好立即驅車趕到現場,看到一隻約20公斤的成年狼狗在路邊流竄,並已咬傷一人,幾位村民手持棍棒跟在瘋狗後面想打死它,但未能成功。民警看到該情況,立即疏散圍觀群眾,在棍棒和繩索圍捕瘋狗未能奏效的情況下,向分局領導彙報,申請用槍擊斃。接到指令後,烈山派出所所長王建朋、巡警大隊長王嶺、刑警大隊民警胡超放下手中的碗筷,立即攜帶手槍趕到現場。
  烈山派出所民警早已設置好警戒區域,把瘋狗堵在一個大院內,但瘋狗在院內不斷走動,難以射擊,刑警大隊民警胡超把握有利時機果斷對瘋狗開槍射擊,首發命中,瘋狗中彈後仍在垂死掙扎,胡超又補射數槍,最後確認瘋狗死亡後,所長王建朋將瘋狗屍體焚燒後挖坑深埋,這起瘋狗傷人事件被成功處置。(記者楊健祥 通訊員周峰)  (原標題:傷人瘋狗難抓 警方果斷擊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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